《电力可靠性办理办法(暂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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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办理办法(暂行)》现已2021年11月23日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沙漠、戈壁、荒漠区域的大规模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动力发电企业要树立与之习惯的电力可靠性办理体系,加强体系和设备的可靠性办理,避免大面积脱网,对电网安稳运转形成影响。 负荷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 2-5%,事端备用容量为最大 发电负荷的 10%左右,区外来电、新动力发电、不行中止用户占比高的区域,应当恰当进步负荷备用容量。 电力企业应当经过电力可靠性监督办理信息系 统向国家动力局报送以下电力可靠性信息: (一)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包含 100 兆瓦及以上容量火力 发电机组、300 兆瓦及以上容量核电机组惯例岛、50 兆瓦及以上 容量水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信息,总装机 50 兆瓦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场、10兆瓦及以上集中式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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