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动力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严峻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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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心同意,中心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动力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查询。 经查,刘宝华损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任务,对立安排检查;无视中心八项规则精力,收受礼品礼金;安排观念淡漠,不如实陈述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涉干预商场经济活动,大举收钱敛财;使用职务便当在公司运营、项目承包等方面为别人获取利益,并不合法收受巨额资产。 刘宝华严峻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安排纪律、廉洁纪律、作业纪律和日子纪律,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纳贿违法,性质严峻,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我国纪律处置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置法》等有关规则,经中心纪委常委会会议研讨并报中心同意,决议给予刘宝华开除党籍处置;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置;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所涉资产同时移交。 刘宝华,男,汉族,1963年8月出世,河北宁晋人,1984年1月参加作业,1985年10月参加我国,高档经济师。 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在水利电力部、动力部、电力部等单位作业(其间: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中心讲师团(江西)党委委员、团委书记;1990年至1995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大学在职学习,取得教育学硕士学位)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国家电监会商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其间: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华北电力大学工商办理学院技术经济及办理专业博士研讨生学习;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心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国家动力局商场监管司司长(正司局长级) 2014年5月任国家动力局核电司司长(其间: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中心党校第63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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