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考试预定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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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疫情局势趋于稳定,撤销考试预定康复正常流程,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运用规则》(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六条规则:“请求人因故不能依照预定时刻参加考试的,应当提早一日请求撤销预定。对请求人未依照预定考试时刻参加考试的,断定该次考试不合格。”的规则,考生在撤销预定考试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预定考试截止日期前,考生能够在互联网12123渠道上自主撤销考试预定。(互联网自主撤销只要3次时机,次数用完将无法自主撤销)。 二、预定成功后在考试之日前,考生需求撤销预定的,请求人应至少提早一个工作日带着身份证到车管所或监考科窗口处理撤销,考试当天无法处理撤销事务。 三、由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带着考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到车管所或监考科窗口处理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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