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闭于庞大诉讼开展情景告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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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完全成员保障布告实质确切、精确和无缺,并对布告中的任何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或者强大漏掉接受职守。 广东进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本公司借债胶葛一案(本案的根本处境见2005年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强大诉讼布告)于2005年3月31日正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群多法院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广东省广州市中级群多法院于2005年11月9日以(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1号民事判断书判断如下: (一)被告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本判断产生功令效能之日起10日内奉赵原告广东进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债本金4,800万元以及息金,并遵守中国群多银行的法则揣测复利。 (二)被告华融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本案中的债务接受连带偿还职守,正在其承债后,有权向被告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三)正在被告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不奉行本判断第二项确定的债务时,原告有权以被告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400股长运股份法人股以及被告北海当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640万股长运股份法人股折价,或以拍卖、变卖上述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案受理费250,010元,家产保全费257,532元均由被告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掌管,被告华融投资有限公司负连带职守。 本公司诉讼案件法院根本判断完毕,且有多告状讼案法院发出了强造践诺报告。目前还没有一家法院接纳拍卖资产等强造还款步伐。公司目前正主动争取正在市建筑预算定额电子版、区两级当局帮帮,通过重庆市高级法院融合各家债权银行,致力寻求管理债务危殆的要领。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正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备查文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群多法院(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1号民事判断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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